入籍(帰化)规划
永住和入籍是两条路:永住保留原国籍,入籍要放弃原国籍但从此不用管在留。下面按国籍法和法务省的公开说明,帮你对照条件、看清流程。
永住 vs 入籍
| 永住 | 入籍(帰化) | |
|---|---|---|
| 国籍 | 保留原国籍 | 成为日本国籍;中国籍按中国国籍法第 9 条自动丧失 |
| 申请窗口 | 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(可代理提交) | 住所地的法务局・地方法务局,本人必须到场 |
| 居住年数 | 原则连续 10 年以上(其中工作类资格 5 年以上) | 法律:连续 5 年以上;法务省说明还提到「10 年以上在留等」融入社会 |
| 日语 | 2027-04 起要求 CEFR B1 相当以上(2026-10-01 修订) | 日常生活所需的会话和读写能力 |
| 申请费 | 许可时 20 万円(2026-10-01 以后受理) | 官方页面未写 |
| 之后 | 在留卡定期更新;仍是外国人,政策变动会影响 | 持日本护照、有选举权;不再需要在留卡 |
条件自查
长期出国可能被认为「连续」中断,具体以法务局判断为准。
基本满足,1 项要注意
注意住所(在日年数)国籍法第5条・法務省Q&A
法律底线(连续 5 年)满足了。但法务省的说明里写着「10 年以上在留等,融入日本社会」也是必要的。你现在 5 年,建议先去法务局事前咨询。
满足年龄・能力国籍法第5条第1項第2号
18 岁以上(2022-04 起由 20 岁改为 18 岁),且按本国法已成年。
满足素行国籍法第5条第1項第3号
没有犯罪记录、违规。法务省说明:会看前科、纳税情况、是否给社会添麻烦。
满足纳税・年金法務省Q&A Q9
按期缴纳。法务省把纳税情况列为素行的判断要素,申请时要提交纳税证明等。
满足生计国籍法第5条第1項第4号
以家庭为单位,能在日本正常生活。配偶等同住家属的收入、资产也算。
满足日语法務省Q&A Q9
法务省说明要求「日常生活所需的日语能力(会话和读写)」。没有规定 JLPT 等级,申请中会面谈,有的会做读写确认。
满足放弃原国籍国籍法第5条第1項第5号
日本不承认双重国籍,入籍后要失去原国籍。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第 9 条,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,自动丧失中国国籍——之后回国要办签证。
法务省明确说:满足这些条件也不一定许可。这里只按法律条文和法务省公开说明对照,最终以法务局审查为准。
流程和期限
- 事前咨询(预约)去住所地管辖的法务局国籍窗口咨询,确认自己需要哪些材料。法务局的出张所等有些窗口不办国籍业务。 依据
- 准备材料申请书、履历书、帰化的动机书、生计概要、住民票、纳税・收入证明、本国的国籍证明和身份关系证明(须本国机关发行,附日文翻译)等。具体按个人情况由法务局指示。 依据
- 本人到法务局提交必须本人亲自去,用书面提交(未满 15 岁由法定代理人)。 依据
- 审查・面谈期间会面谈、补材料。期间搬家、转职、出国、结婚离婚等变化要告诉法务局。
- 许可(官报告示)许可后在官报上告示,从这天起成为日本国籍。
- 1 个月内:市区町村提交帰化届官报告示之日起 1 个月以内,到市区町村提交帰化届(户籍法第 102 条之 2)。 依据
- 14 日内:交还在留卡不再是中长期在留者后 14 日以内,把在留卡交还入管(可邮寄)。逾期可能被罚款。 依据
依据
- 国籍法(e-Gov 法令检索):第 5 条(一般条件)、第 6 条、第 7 条(日本人配偶者)、第 8 条
- 法务省「国籍 Q&A」:帰化条件、日语和「10 年以上在留等」、申请方法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第 9 条: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,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。
- 入管厅:在留卡的返还
2026-10-24 核对。具体审查运用请以法务局事前咨询为准。